2025******有限公司二期3、4号机组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25******有限公司二期3、4号机组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692-2520Z******
二、项目名称:2025******有限公司二期3、4号机组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5******有限公司二期3、4号机组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分为1个标段:
标段
|
招标电厂
|
标的物
|
中标人数量
|
2025年预估量
|
1
|
******有限公司
|
2×1000MW机组脱硫石膏
|
2
|
调试期20000吨;投产后85000吨,合计105000吨
|
特别强调:
1. 本项目招标销售标的物为电厂机组调试期间以及两台机组正式投产后产生的脱硫石膏,将按实际产生状态交付,标的质量指标无法做确定性保证,请投标人充分勘察,中标后合同价格不因标的质量变化而调整,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2. 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装载、仓储、运输、使用;
3. 电厂脱硫石膏氯离子可能偏高,请投标人充分勘察,使用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建材行业对氯离子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4. 调试期为任一机组首次点火启动之日起,至该台机组完成168试运行结束之时止。3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5月上旬进行首次点火,计划投产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4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8月上旬进行首次点火,计划投产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 调试期间中标人需采用车运方式及时提运脱硫石膏出厂,电厂内无中转场地。待两台机组全部正式投产后,中标人可在博贺电厂内使用5000吨散货船装运脱硫石膏,中标人需负责从电厂石膏库转运至电厂指定地点堆存石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转运费用。中标人转堆的脱硫石膏达到码头装船条件后,必须按照现场管理要求开始装船,未经甲方及电厂方许可不得在电厂厂区除脱硫石膏库以外的地方堆放脱硫石膏。请中标人充分勘察,并在投标前应自行考虑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滞船费、厂内转运费用、化验费等;
6. 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将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详见第9点现场考察),中标候选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中标标段合同履约能力的有效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能力、运输能力等证明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审慎考虑。
7. 中标人需委派本单位员工担任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现场管理等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函(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投标文件格式”第7点);
4、近3年内未因经济行为、安全责任、环境侵权等事宜作为刑事诉讼被告、或提起行政诉讼;近3年内未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环保方面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3年未有上述处罚情形的查询信用报告或在“信用广东”(******/page/serveHall/index.html)申请打印近3年企业信******消防安全、建筑市场监管;
5、投标人近3年未有行贿犯罪及不正当竞争、串通招投标等招投标法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未有上述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
6、投标人对脱硫石膏具有良好的综合利用或销售渠道。投标人不属于(或投标人名下无控股的)以脱硫石膏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脱硫石膏终端用户(如水泥厂、石膏板厂等)的,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2025年度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第二次)脱硫石膏供应业绩;②供下游终端用户的供货合同;③1年及以上相关业务经营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卷 投标须知”5.1.1.15-5.1.1.17条说明);
7、投标人需提供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脱硫石膏堆场、储库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储库至电厂的距离等证明材料以及现场照片等复印件)。如投标人投标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请提供仓储能力承诺函(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投标文件格式”第15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2.0】(简称“【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ebidding/#/login)完成注册及获取招标文件手续。
2、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上述时间最后一天下午17时00分。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线上获取流程如下:
① 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 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步骤详见******/gmeetc/help-center。【电子交易平台2.0】注册审批客服:陈小姐:******、郑小姐:******、龚先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室(开标二室)。递交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网站(******/******有限公司网(******/)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林工
电话:******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粤电广场南塔1505室
(二)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谭湘莹、张彩红(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政编码:510045
Email地址:******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