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2-1标项目经理部
压浆料采购询价文件
1.项目概况
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布拉克)铁路增建第二线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 项目东起既有将淖铁路布拉克站,并行既有线沿天山北麓向西,依次经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奇台县及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至项目终点既有乌将铁路将军庙站,西端与既有乌将铁路相接,东端与规划梧桐水至淖毛湖(布拉克) 铁路衔接,可连通临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新的大能力通道。
中交二公局将淖铁路增建二线2标承建K470+450-K665+383段工程,全长194.933km,其中巴里坤县境内180.3km,昌吉州境内14.633km。标段起点为三塘湖车站(不含),标段终点为哈克托让格站与鸣沙山站(起点K669+640)区间。线路总体大致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岔哈泉,向西经三塘湖、条湖、望洋台、汉水泉、库木苏、至哈克托让格与鸣沙山区间,沿线绕行风电场、煤矿、既有公路等设施。项目开工日期:2025年4月2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0月1日,共30个月。合同总额估算14.2亿。
2.询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FA******811
报价内容:******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2-1标项目经理部压浆料询价
使用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技术标准 | 备注 |
压浆料 | 强度不小于M50 | 吨 | 预制梁及连续梁 | 600 | 2025.5 | Q/CR409-2017 | |
合计 | | | | 600 | | | |
注: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以项目提交采购计划数量为准。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材料样品时,乙方应免费提供,且材料样品不得低于足够两份试验检测的数量。乙方代表对材料样品签字确认后,材料样品由甲方保管,材料样品的质量检验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检验每批次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据之一。
3.质量标准
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Q/CR409-2017 。质量稳定,要求随货附带材料规格数量清单及合格证。
4.验收方式
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按照过磅方式验收。如甲方工地计量数量与乙方出库数量磅差在±3‰范围以内的,验收数量以乙方出库单标注数量为准。若甲方单位过磅数量磅差率超过±3‰的,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第三方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库磅单数量之差若在±3‰范围以内的,以乙方出库磅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的,则以复磅数量为准。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5.供应单价
供应单价采用固定单价机制。
6.报价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且证照齐全;
6.2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3各项质量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若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6.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6.5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6不受理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6.8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9其他要求:本次压浆料采购无******银行转账支付。
7.履约担保
(一)履约保证金
******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8..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甲乙双方每月15日双方办理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90 天内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60%,待甲方收到计量款后,支付剩余的40%。具体支付情况视甲方计量情况决定,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支付方式:转账。
9.询价文件的获取
(******集团供******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PMS/)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2025年5月15日18:30至2025年5月18日18:30(3天)。
(3)报价日期为:2025年5月18日18:30至2025年5月21日18:30(3天)。
(4)定标日期拟定为:2025年5月22日。
10.报价文件的递交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2-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压浆料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600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