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
第三方检测及桩基检测(HQGYMT-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第三方检测及桩基检测(HQGYMT-JC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位于泰州泰兴市虹桥镇内,上游紧邻辰信重工、下游紧靠虹福造船,工程位于长江下游泰兴水道出口段左岸,距吴淞口约182km。拟建2个5000吨级件杂货泊位及配套设施,承担 26 万吨/年货物(钢卷、型材、集装箱产品、海工装备、大型钢构件及其他件杂货)装卸功能,码头平台总长151m,双侧靠船。设计年通过能力28万吨。
工程总概算为25249.25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HQGYMT-JC标段。
HQGYMT-JC标段招标内容: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水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验证性检测和桩基检测,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作,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等。其中桩基检测,根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桩基检测拟定数量如下(实际检测数量由监理人根据设计图纸、规范以及质监要求确定):高应变动测的数量为40根,其中Φ1000PHC桩33根,灌注桩7根;低应变检测274根,其中Φ1000PHC桩65根,灌注桩灌注桩全部采用超声波检测,共209根。
2.3服务期限:计划 2025 年5月至2026年10月(5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或发包人的通知为准,检测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及检测计划分批次、分阶段进场并开展相关检测工作;每项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提交试验检测报告及有关附件的电子文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参与HQGYMT-JC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条件:
a.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b.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和水运工程结构(地基)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资质,并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5000吨级及以上码头试验检测(或评估)业绩。(业绩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信息为准,并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等能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
(4)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水运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并担任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含桩基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 3、表4中相关信息为准)
(5)其他要求:
a.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水运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以投标报表表 3中相关信息为准)
b.拟投入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2名,具备水运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项目组其余试验人员均应具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以上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 3中相关信息为准)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虹桥镇虹桥大厦615室
联 系 人: 陈洪
电 话: ******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城东大道与江州路交汇处滨江国际B座7楼
邮 编: 214500
电 话: ******
E-mail: ******
联 系 人: 夏清
8. 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7日20:00至2025年3月24日20: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5194/OP/login.aspx******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8.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
8.4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4]6号文,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2)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3))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8.6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8.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1时00分。
8.9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以上公司,不******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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