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文化中心一体化管理项目(购买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8927-******
项目名称:文化中心一体化管理项目(购买服务)
预算编号: 0625-******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文化中心一体化管理项目(购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一体化管理************************居民。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陆丰路60号11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政采云平台)(******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采云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在政采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信息,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青云路6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4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