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项目(二期)场地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发改委第 16 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项目(二期)场地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颍东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2205-341203-04-01-63439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项目(二期)场地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
2.2 建设规模: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项目体育馆建筑面积约50284.73平方米,包含篮球馆、游泳馆及训练馆,体育馆篮球馆照明设计等级为IV级(TV转播国家比赛、国际比赛),体育馆游泳馆照明设计等级为Ⅲ级(专业比赛),体育馆训练馆照明设计等级为Ⅱ级(业余比赛、专业训练)。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体育馆LED照明主灯具、体育馆 LED 观众席照明及应急灯具、配电驱动箱、智能化控制系统以及配套电缆管线若干,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供货要求。包含货物运输、安装,具体以实际供货及安装数量为准。
2.3 投资规模: 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供货期:150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正式交付使用(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供货通知单时间为准,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标《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16(篮球馆IV级、游泳馆Ⅲ级、训练馆Ⅱ级)及《LED体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8539-2020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 □ 交安 B □水安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 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 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 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 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 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 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5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1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 诺。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 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无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 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阜阳市)******/FuYang/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1、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 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 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 ,(地址 /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 发布。
8. 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俊虎
地 ******街道颍滨南路171号6号楼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辉
地 ******街道东旭路5号东坪圩农民安置区16#楼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刘奥迪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管理局
电 话:******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建设局
电 话:******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160号东方公园东侧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 年 1 2 月2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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